驻省人社厅纪检组:学习贯彻《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5-09 08:19:41   来源:省纪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组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实施以来,驻省人社厅纪检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任务作为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作为查找差距、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深化思想认识、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措施、精准抓好落实,切实增强人社领域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努力提升对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全局的贡献率。

突出原文学。召开专题组务会,组织纪检组全体干部原文传达学习,采取集中交流讨论、人人提出建议、精准对标领会、部署落实措施等多种方式,切实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学习到位、贯彻到位。同时,及时向厅党组专题报告、传达学习,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在人社领域不折不扣地执行。

结合实际学。围绕人社领域纪检监察工作,对照《省纪委派驻(出)机构考核指标》内容,将具体部署要求纳入2019年度纪检组工作要点,结合厅党组巡察和创新开展的“双随机”纪律作风检查、“走访式”调研谈话、人社业务专项纪律教育等一系列工作,明确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做到考核指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创新方式与实际效果相结合、辨识施策与规范提升相结合。

压实责任学。紧扣《省纪委派驻(出)机构考核指标》中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逐项对照、逐项对标,查找差距、找准短板,结合纪检组人员的职责分工,把每项考核内容明确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细节,在实践中“练兵”、在工作中历练,切实将责任压实、任务明细,以纪检组的整体合力推动人社领域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杨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