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及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8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8年,全省法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不懈抓教育筑防线,深入推进反“四风”转作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保持高压态势严惩司法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及最高法院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要首位首抓政治建设。持续强化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时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基层减负年”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机关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聚焦重点靶向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对审判权的监督、对司法政务权的监督。要加强法纪教育,进一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司法腐败案件,强化以案促改,推动制度完善和落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整体一体推进,在标本兼治上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强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在“两个责任”的落实。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院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审务督察,深化司法巡查,做好日常检查,做到敢管敢严、常管长严,绝不手软。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增强在监督下工作的意识,大力支持驻院纪检组监督执纪。
会议还通报了2018年度全省各中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昆明、保山、文山、曲靖4个中院纪检组长作了交流发言;对最高法院、省纪委近期安排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孙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