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第二女子监狱纪委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作为、稳步推进,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尤其是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推动监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序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监狱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问责的意见》以及省委、省纪委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和再安排。通过再次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切实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摄,强化监督,铁面执法,严肃问责。监狱纪委先后两次召开纪委专题会,对全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督导组成员加强同监狱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发现涉黑涉恶类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进行及时、全面的跟踪办理,做到每条线索有反馈、有结果。
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在监狱宣传上下功夫,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是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要在监狱党员、干部、警察、职工大会中进一步宣传和教育,让全员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警察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多措督导,推进工作。加强对监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检查监督,推进监狱按要求和部署开展有关工作。在监狱开展了两次督导检查,并利用督导检查进行摸底。目前未发现党员干部和警察职工有涉黑涉恶情况。对罪犯生活了解到的情况,已梳理并反馈给监狱扫黑除恶办处理。开展了一次对职务犯服刑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在押职务犯做到了100%的情况了解,并通过日常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和日常消费、日常行为规范等执法和管理台账检查,全面掌握重点犯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以监察建议形式反馈有关部门处理。在监狱干警食堂和监区罪犯生活现场设置了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与各党支部的沟通,主动掌握了解党员干部、警察职工“八小时外”情况,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坚持每月、每季度一报情况,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