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9-04-09 08:15:06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近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召开组务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全组干部围绕讲话精神分别作了讨论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分析加强对公权力监督的重要性、着力点和有效途径,对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提出明确要求,为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是纪检监察干部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纪检组要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处置。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注重搞好结合。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相关法律制度及配套规定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学用结合、融会贯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组干部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