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督促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发布时间:2019-04-02 08:16:28   来源: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近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召开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暨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排查工作组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省纪委2019年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上半年工作例会和《关于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督促进一步落实省财政厅整改方案,研究分析工作组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情况。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财政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把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要求,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扶贫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省财政厅问题的整改方案》的落实,推动各级财政党组织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实,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工作组成员单位,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标对表,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消除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空间。要解决好反馈指出的问题,注重从专项治理发现日常监管、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巡视整改与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脱贫长效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和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排查,坚持每月集中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和问题线索排查情况,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效,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取得实施,切实做到脱贫任务不完成,专项治理行动绝不收兵。(赵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