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省公安厅召开第五届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聘任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需要,是解决公安工作难题的需要,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需要。
会议强调,近年来,省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全面开启了新时代云南公安工作新局面。但少数公安民警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需要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紧紧围绕全省公安中心工作任务,大胆履职,当好警纪“监督哨”、警务“智囊团”、民意“直通车”、警营“宣传员”,以有力的监督助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基层延伸。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爱护”的理念,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监督员的工作。要完善机制,加强沟通。保持与监督员的日常协调联络;结合工作部署会、新闻发布会、民主生活会积极向监督员通报公安工作情况;邀请监督员到公安机关走访调研、检查工作、交流座谈;方便监督员随时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要明确要求,搞好配合。对监督员提出的质询,认真负责地给予答复;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转递的检举、控告事项,及时做出处理并向监督员反馈;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认真研究,抓好整改。要强化保障,突出实效。为监督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对监督员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以务实举措抓好推动落实。
会上为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宣读了《关于聘请第五届云南省公安厅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的决定》和《省公安厅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工作办法》,3名新聘任监督员代表就如何履行好工作职责作了表态发言。(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