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2 08:04:27   来源: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2018年以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忠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到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各项工作中。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改革,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新时代云南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

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政治思想基础。通过持续开展“以上率下增活力促改革”“讲政治学业务强本领”活动,有效发挥党委(总支、支部)核心领导和党员先锋引领作用,推动党员干部深刻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省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两个集团组建等重点工作,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于日常服务保障和后勤改革全过程。

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体制机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初步形成了“三重一大”监督办法、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规则以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注重以上率下,有效转变工作作风。局党委书记带头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带头示范,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构建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切实解决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两个集团经营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机关事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地落实,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强化监督执纪,助推主体责任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检查,紧盯关键环节,防范工作范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坚决纠正机关事务系统隐形“四风”现象,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助推主体责任落实,为推进新时代云南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纪律保障。(魏建民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