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一体推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任务、纪律作风监督,强化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担当、确保责任落实,近日,省纪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组紧扣被监督单位工作实际,积极作为,主动跟进,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纪律检查。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上下联动监督。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组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纪律检查列为当前工作重点,2月27日专门组织召开组务会,针对“大棚房”问题,研究制定《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两个检查组,分别由组领导担任组长跟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州(市)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发现问题6个,现已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对清理整治缓慢的地区,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加强联动,督促指导各州(市)纪委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纪检组协同推进专项纪律检查,实行工作进展“日报告”制度,注重分析研判,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依规依纪处置。
紧盯问题,突出重点,积极开展纪律检查。根据云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按时保质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组紧盯1866宗“大棚房”问题,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重点选取问题突出区域,采取不提前通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分别对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保山市等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和督察督办情况进行纪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形成震慑,有效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提高站位,严格要求,从严从快问责追责。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组站在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清理整治行动标准不变通、不打折,不讲条件地全面如期完成清理整治行动任务;坚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最终检查验收未完成,专项纪律检查不停步;坚持依规依纪、从严从快问责追责,绝不姑息。按照云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的要求,采取超常规方式,对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确保3月20日之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3月5日之前完不成任务50%的,通报和约谈;3月12日之前完不成任务80%的,启动问责;3月20日之前完不成任务的,坚决处理,以坚决行动为按时保质完成“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任务提供纪律保障。(宋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