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严守“五项纪律” 确保金融机构改革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19-02-03 08:23:22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做细做实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教育党员干部强化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服从和无条件执行省委的决定。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歪曲中央和省委改革决策部署,不准跑风漏气、道听途说、散布不利于改革的言论,不得在网络媒体上传播小道消息,不得造谣、传谣、信谣。

局党组专题研究改革事项,加强请示汇报,不擅自做行动,确保改革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有机衔接、有序推进。要求各处(中心)继续履行好原有职责,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要求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和拖延本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改革风清气正。

按照省委、省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并上报审批,杜绝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不违规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涉及干部任免、岗位调整等事项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没有违规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要求班子成员不准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要求党员干部不得拉帮结派、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和岗位安排。

加强资产监管,严防资产损失,结合办公用房搬迁做好资产清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清点、核实、登记、移交各类档案资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控制机构改革及部门“三定”方案等有关工作的知悉范围,保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魏建民  吴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