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管理规定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9-01-31 08:18:04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形象,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机关实际,制定下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纪律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明确,要加强办公纪律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实行开门办公,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等,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

《规定》强调,要强化考勤、请销假、公务外出报告和会议纪律管理。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由各处室(单位)组织实施,出勤考核作为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平时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工作日离开本地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调研督查等,应当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其他处级领导应当向分管领导和本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明确的人员范围参会,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不得缺会、替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要求向会议承办处室(单位)的分管局领导请假,并向承办处室(单位)报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召集的专题会议,必须向局长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备。

《规定》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机关纪委、人事处、办公室要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处室、直属单位执行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重大节假日开展重点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制度的工作人员,由机关纪委进行书面通报,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当事人,分管局领导约谈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被2次书面通报的工作人员,取消所在处室(单位)和本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较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