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向“关键少数”下发建议书 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发布时间:2019-01-08 07:55:03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近日,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下发《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书面提醒式监督建议书》,督促监督部门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回顾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建议书强调,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认真落实统筹协调责任、组织推动责任、教育管理责任和示范引领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要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建议书要求,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传达学习责任、组织推进责任、教育管理责任、示范带动责任。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督促分管联系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要向上级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