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凤庆县纪委监委切实扛牢政治责任,聚焦主业主责,把扫黑除恶治乱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件18人。
该县严厉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等15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出台《凤庆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明确奖励条件和原则、奖励标准、奖励程序,对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进行现金奖励,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同时,公开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的举报投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组织部门、检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的工作机制,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在扫除黑恶势力的同时,深挖细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