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近日,景谷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要求,紧扣扫黑除恶“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目标,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及省第六督导组、市第四督导组专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坚决“打伞破网”,推动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凝聚强大合力。“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跟踪问效,举全县之力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该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介绍,景谷县坚持把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挂包联系制度紧密结合,建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的“双组长”制和挂包联系制度,县、乡(镇)、村三级和县级各部门单位均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机构和专项工作机构,实行县领导班子挂包乡(镇)、部门包村组的工作机制,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践载体,纳入县、乡(镇)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该县全面压实责任,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今年以来,县扫黑办对各乡(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导和调研指导5次,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对6个乡(镇)和3个部门单位分别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对4个乡(镇)和13个部门进行约谈19人次。
“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说。
打早打小,打伞破网,确保除恶务尽。“截至10月15日,我们共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4人,刑事拘留65人、逮捕51人,取保候审8人,破获刑事案件53起,查处治安案件11起,已审理判决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13人,抓获网上在逃涉黑涉恶人员12人……”该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深有感触地说,围绕依法严惩,坚持打“早”打“小”,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出重拳、下重手,打掉了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我们还围绕深挖彻查,坚决‘打伞破网’,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有机结合。县纪委监委结合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查办黑恶势力、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各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按直办、督办、转办等方式强化调查核实,成立专案组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行专案办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介绍。
该县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办基层贪腐问题。坚持查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相结合,县乡(镇)纪委双向联系、联合办案,“打伞”“拍蝇”一起抓。截至10月15日,全县共排查处置基层“蝇贪”问题线索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件16人、移送检察院3件5人。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强化源头管控。“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景谷县人民法院从严从重从快审理扫黑除恶案件,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件13人,累计判处罚金20万余元。”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薛燕介绍,景谷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判,做到一案三查。同时,进行案件摸排,延伸审判职能,围绕“生态环境、缉枪治爆、醉驾入刑、帮教回访”等主题,选取不同的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涉黑涉恶犯罪的发生。
据介绍,该县还通过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等方式,围绕综合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压实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依法采取一系列专项治理措施,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围绕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慵懒滑贪“四类村官”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清理,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备案管理制度,坚决把住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入口关,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围绕组织领导,夯实保障基础。投入经费458万元,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围绕中央、省、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敢于动真碰硬,边督促边整改,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