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给予党政纪处分7件7人

发布时间:2019-11-20 11:14:52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洱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时用力,同向发力,一体推进惩腐“打伞”工作。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件,立案审查调查10件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件7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

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及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会商机制,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督促驻在部门履行好扫黑除恶工作职责任务,及时发现和收集驻在部门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及监管失职等问题线索。

强化“点对点”深挖彻查。通过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三长联席会”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研究,及时对涉黑涉恶案件中纪检监察机关介入的时间节点进行研判,“点对点”深挖政法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按照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持续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点对点”深挖彻查,发现失职失责或通风报信等问题线索3件4人。

强化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力度。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处,从严问责,对上级督办、交办,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进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和重点督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提级办理问题线索6件,重点督办1件。

开展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集中对去年以来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和留置案件以及2013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把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与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与“点对点”深挖彻查紧密结合起来,对县公安机关侦办的黄赌毒和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起底排查,新发现问题线索3件。(李晓君  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