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近日,弥渡县纪委监委按照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和部门行业监管漏洞,认真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4件。
主动对标对表,推动“破网打伞”工作提质增效。对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二督导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再次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查缺补漏,并以抓实整改为契机,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查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土、市场管理等部门的对接,在查找线索上下功夫,变“被动等”为“主动查”。立足于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认真分析问题线索,落实好“一案三查”要求,既查保护伞、关系网,查党员、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犯罪问题,还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失职失责问题,要做到干净利落、坚决彻底。
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履职担当。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保持坚决惩治的高压态势,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扫黑除恶相关主责部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执法司法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以及不按照线索移送机制要求通报情况、移送线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快查、严惩、彻底的原则,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不力,予以责任追究,对泄露案情、以案谋私的,绝不护短,坚决从严查处。(董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