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问题线索办理,突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职能职责,从严从实惩处“官伞”“警伞”“庸伞”“懒伞”,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截至今年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96件,已办结370件,正在办理226件。立案审查调查167人,留置23人(已移送司法机关19人),已处理20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问责和其他方式处理99人。
不断完善线索排查机制。明确职能室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查处案件和处理人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落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进一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三长签字背书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等相关规定,确保每一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都做到深挖彻查、清仓见底。
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主动拓宽涉黑涉恶问题监督举报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信访举报主渠道。接受群众举报问题线索55件,上级交办问题线索106件,市直有关单位移交326件,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共109件,其中专项行动大起底大排查发现14件。
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优先处置。精准运用直查直办、提级办理、重点督办、纪法同步、指定管辖等方式,精准处置线索。不断完善分管领导包案、常委(委员)领衔办案、专案组组长负责等制度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重点对巧家县“3.07”张某勇涉黑案、镇雄县袁某文涉黑案、威信县季某东涉恶案等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线索5件,已办结4件,正在初核1件。采取专案模式提级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通过“12.28”“2.28”“5.20”等专案组,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线索、省纪委移交问题线索等129件进行提级办理,已办结96件,其中立案办结74件。对49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重点督办,由审查调查室和监督检查室进行督查指导和审核把关,已办结43件,其中立案审查12件。市纪委监委在办理巧家县“3.07”张某勇涉黑案中,对案情进行认真研判分析,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有关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进行调查,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积极配合,由检察机关对涉嫌徇私枉法的行为受理初查,纪检监察和检察两家同步启动调查和初查办理程序,采取留置措施6人,查实涉嫌检察机关管辖罪名,及时解除留置,移交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4人,有效推动纪法衔接、纪法并进。(张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