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深挖严惩 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5件

发布时间:2019-10-26 08:06:00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永胜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党和人民交付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把惩治涉黑涉恶背后腐败问题和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巡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截至目前,共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5件,失实了结40件;问责2件3人;立案13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件15人(移送检察院3人),正在办理3件3人,认定“保护伞”13人。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永胜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线索排查、线索处置、宣传发动及监督检查四个工作专班,整合力量成立六个专案组,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制订并严格贯彻执行《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和乡(镇)纪委联合协作办案工作办法》以及《线索处置、办理时限制度》《线索排查制度》《线索双向移送、及时介入同步立案》及《案情通报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实现了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相关工作时间节点、方式方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紧紧围绕职责定位,认真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对2017年以来收到的401条问题线索、2018年以来查办的125个案件以及村“两委”干部有违纪违法记录的58人再次串并分析,逐案筛查。对全县已办结及正在侦办的黑恶案件逐一深挖,通过查阅原始档案资料、与案件主犯及首要分子见面等方式对案件深挖见底。围绕扶贫领域、环境保护、在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等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深挖彻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直查快办。建立并实行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机制,与公安机关同步介入调查、同步立案4件4人。

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永胜纪检监察”、电视广播等公布举报途径,发动群众举报,通报曝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同时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重大意义、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具体情形的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攻势。通报曝光6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点名道姓曝光9名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情况,以案警示,形成有力震慑。(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