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福贡县纪委监委坚决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建立3项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建立线索移送制度。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及时双向移送。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重点查处,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政法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互通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扫黑除恶案件查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明确了如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同步立案,同步工作。
建立联动工作制度。制定相关协调联动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间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案件通报、线索移交等程序。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据悉,该县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件,立案查处4件4人,其中涉及“保护伞”的2件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人。(周元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