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印发方案开展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10-01 08:27:58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近日,玉龙县印发《玉龙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明确整治重点。《方案》将在侦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协同开展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深挖彻查力度,查处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问题。进一步整治在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问题的打击过程中,对监管失责、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问责力度不够,倒查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强化整治措施。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进行全面部署,加大专项督导、机动督导工作力度,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严格整改,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挂账销号管理,加大对中央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对全县已办结的黄赌毒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强化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同,加大“打伞破网”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乱点乱象开展“回头看”,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

规范方法步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由专人负责,督促乡镇、部门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重点,全面找差距、查短板,深入排查问题,梳理整改落实问题清单,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在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巩固提升,对需要长期整治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推进,使整治效果高质量、长效化。

严格工作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六个纪检监察室按照“1+2+N+1”的监督模式,开展好督导检查和“回头看”工作,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调度管理力度,强化跟踪问效。要求综合运用各种传播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和政府依法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决心和成效,对发现的典型案例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或曝光。(舒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