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要在问题线索处置完毕或案件办结之日起十日内将查办结果反馈至移送线索的单位......”今年来,西畴县纪委监委向各乡(镇)纪委、县扫黑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的通知》,以铁的纪律严防问题线索移送“中梗阻”问题发生。
《通知》规定,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受理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按规定报批,及时分流转相关承办部门进行处置。对上级批示、领导批示,群众关注度高,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涉及窝案串案,办案工作受干扰多、阻力大等重大典型问题线索要提级办理或重点督办,同时向同级扫黑办备案;各乡(镇)、各部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移送县公安机关扫黑办,同时向县纪委监委和县扫黑办备案;同步开展是否涉及黑恶犯罪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梳理排查,并将梳理排查结果及时反馈同级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同时向上级监察机关备案。
《通知》强调,监察机关要加强和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树立“一盘棋”思想,优先处置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重大问题线索即有即送,共享信息、配合查证,协同推进,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熊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