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剑川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持续压紧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通过召开县纪委监委班子会议,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等形式,及时将上级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及工作安排部署和问题通报传达学习,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督执纪和“破网打伞”主体责任。印制《剑川县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剑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方案》,要求委机关各部室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结合实际工作和监督对象特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日常监督工作重点,主动开展监督,推进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监督力度。
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把扫黑除恶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排查纳入日常监督和县委巡察重要工作内容,深入乡镇、行业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着力发现问题。通过接收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梳理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问题线索等方式,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截至目前,向州纪委监委上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4件,办结7件,正在办理7件,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1件。
进一步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助配合,每10天相互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重大问题线索即有即送,通过信息共享、配合查证,防止工作脱节。纪检监察机关对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切实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促进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庞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