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攻坚提升年,砚山县纪委监委聚焦职责定位,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严肃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全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要领导首位指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今年初,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积极展开全县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的收集、摸排、核查、分析,调整充实县纪委监委内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保护伞”工作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主要领导首位指挥,班子成员主动介入,参与到线索甄别、分流、定位工作中,全方位、多频次开展工作督导,提升办案指导力度。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管、案审、巡察机构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了一套完备有序、逐级压实、沟通顺畅、干事得力的机制体系,稳步推进“破网打伞”工作。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深挖彻查疑似问题。以接访走访、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廉政风险排查、数据对比等方式,主动收集、摸排、核查、分析问题线索。在信访接待中,针对举报件中有可能存在的“伞”“网”问题,采取与举报人双向沟通联系的方式,深挖关键点和敏感点。在巡察工作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采取提级巡察和“推磨式”交叉巡察。派驻机构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督促被监督单位广开线索来源渠道,派驻工作人员直接参与接访和线索摸排,形成问题线索后及时上报。密切关注公安机关侦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从中筛查“保护伞”问题线索,一旦发现问题线索,立即专人建账,登记管理,经领导小组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分流进行跟踪办理,逐一核查,逐一销号。
形成统一工作战线,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建立了“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抽调人员到县扫黑办参与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发挥好纽带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和县委组织部的协调配合,优先处置和反馈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核心成员单位的线索问题。针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执法工作者徇私舞弊、农村基层干部“恶霸”等问题,要打掉“官伞”,清除“警伞”,问责“村伞”。形成联席会商、专群结合机制,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联席会商会、线索研判会、复杂案件研讨会等20余次,形成统一工作战线,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实现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同频共振,同步稳进。
截至目前,砚山县纪委监委共向县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22条,承办问题线索32条,结案20条,开展谈话60余次,督促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上报问题线索152条。(王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