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龙县坚持党委政府领导、政法机关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坚持把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同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机关受理问题线索29条,立案审查调查11件11人,依法留置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
坚持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同频共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宣传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不断向社会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范围对象、工作方式、举报电话(信箱)等扩大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同时按照“排查全覆盖、线索零遗漏”目标,坚持“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所侦办的黑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查准查细查实在侦案件,有效形成震慑。
同时,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单位一把手切实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并在全县建立起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实现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的联查联动和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深入推进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案件侦办、“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工作。
在此基础上,查深查透、查细查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交办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案件,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发布通告,持续发动群众特别是受害者主动站出来“发声”,积极提供相应证据,并敦促相关涉嫌违纪违法人员限期自首,如实说明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确保扫黑除恶“末梢”无缝隙、无死角。(许洪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