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明确细化措施 推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9-06-26 08:01:19   来源:昭通市纪委

日前,昭通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切实抓好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整改方案》指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整改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边督边改和第一轮下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惩治深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各项决策部署,做实做好相关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有效助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胜利。

《整改方案》对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进行了细化,包含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领导等方面15个需整改问题和43项具体整改举措。每一项整改举措均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

市纪委监委把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整改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主要人员负总责,各县(市、区)纪委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整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负总责,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各自照单认领工作任务,逐项对照检查、逐项分解细化、逐项制定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反馈市纪委监委意见清单的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推动问题限期整改。干部监督室要强化执纪问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整改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市整改工作推进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自查自纠,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清单,结合边督边改工作任务,认真查摆,研究解决,逐步销号,确保涉及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王仁群  张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