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及下沉丽江督导反馈问题以及省、市、县督导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永胜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对今年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第二次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查阅台账、听取工作汇报、走访了解、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边督边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沉丽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该县纪委监第一季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督查要求,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把握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严肃责任追究,对存在问题、工作滞后和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追责问责、督促整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总蓝图,制定下发了《永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紧盯站位不高、认识不深、作风不严、配合不紧、深挖不细、协调不够、督办不力等问题,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单位14个,查阅工作台账100余册,召开座谈会5次,发现问题43个,提出整改意见39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在持续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依纪依法,精准查处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力争在查办有影响力的案件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