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双江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的办案质效。
快速高效接受受理信访举报、执纪监督中发现、公检法及行政执法单位移交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排查、优先处置、办案力量优先调配。
制定印发《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政法委关于建立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衔接,尤其是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9件案件进行复盘倒查工作。
同时,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措施使用的指导,对急需采取调查措施的,在报批和协调两个环节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压缩文件流转和协调办理时间。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结后,做好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失职失责问题责任的追究。
据悉,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8件,已办结查否10件,正在办理3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5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俸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