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弥渡县高度重视,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聚焦重点、重拳出击、“破网打伞”。
成立一支队伍。该县各乡镇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政法副书记、司法所长、派出所、乡扫黑除恶办主任等为副组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村级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组,从县镇(乡)村三级组织上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序开展。
压实“两个责任”。压实党政领导班子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各村党总支、乡级机关站所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突出的地区、领域,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严格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落实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问题机制。
利用三种方法。专题部署扫黑除恶工作。该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落实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行业各乡镇扫黑除恶责任。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挂历、制作宣传标语,利用乡镇集市进行集中宣传,设置举报箱、发送宣传短信和宣传片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对涉黑涉恶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集中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分析,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深挖潜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排查四个重点。住建、卫健、水利等职能部门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各乡镇党委聚焦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进行排查;对村党支部书记、村组干部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聚焦对“村霸”、慵懒滑贪“四类村官”、涉黑涉恶的村干部进行专项整治。
依托五支力量。该县依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员、群众五支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教育体育党委牵头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做好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谭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