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富源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将自己摆进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工作机制上,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信息共享,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同时加大重大案件和重点线索复盘深挖力度,防止出现“漏网之鱼”。注重发挥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的“探头”作用,根据所在部门、地区行业领域特点,突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事项实施精准监督,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的政治责任传导到基层,督促推动全县12个乡镇的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宣传发动、线索排查、依法处置的工作责任链条。坚持问题导向,把扫黑除恶同“拍蝇”结合起来,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力争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凝聚起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反映渠道,对反映涉黑涉恶腐败的信访举报集中建立台账,统一分流、转办、督办,确保问题线索“转手不脱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紧盯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适时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严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精准把握纪法戒尺和政策界限,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破网打伞”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县共排查起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0件,正在按程序规范处置,典型案例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释放纪法震慑功效,营造人人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