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海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切实加大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截至5月5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8件,立案审查19件19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4人,问责5个单位10人。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全力推进。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成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专班,专班先后召开10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关于通海县纪委监委积极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通海开展工作的方案》《通海县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等方案,纵深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不断加强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沟通协作、建立横向、纵向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专项巡察内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工作中,结合驻在部门职能,对系统内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乱、有‘伞’必打”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工作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一案三查”,追根溯源,倒查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适时进行线索办理调度安排,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包案、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区域协同办案等机制,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排查零报告制度。
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粘贴通告,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不断扩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监督网。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