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雄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切实扛起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4月,县纪委监委共处置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1件,党纪政务立案43人,问责等方式处理19人。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镇雄县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3次书记(主任)专题会、11次常委(委员)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强化线索筛查。对2018年以来反映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整合信访举报、巡察监督、专项摸排及与政法机关的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全方位拓宽线索来源。
强化监督检查。将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县纪委监委组织12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县30个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覆盖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
强化审查调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治理基层“微腐败”、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成立了7个工作专班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