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弥渡县纪委监委立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主动作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明确了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和工作重点。同时将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年度主要工作,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惩治基层“蝇贪”结合起来,与巡察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强化快查快办、直查直办。
县纪委监委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工作,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互通案件查处情况,掌握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做到经常与县扫黑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了与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之间的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结果反馈等机制,努力做好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多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学习传达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州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印发600份《弥渡县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手册》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播、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强化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认识,增强群众参与感,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9件,按照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的要求,所收到的问题线索全部得到及时处置。(董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