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普洱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高压严打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显著。
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5个(其中涉黑组织5个),共破获刑事案件23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67人,提起公诉156人,一审判决119人,二审判决49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68人。
坚持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领导,市、县(区)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级党委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安排部署重要线索核查和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市领导包案督办重要线索、重点案件和部门合成作战、重大事项报备等制度,并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强有力支持和保障,各级政法委和公安部门敢于斗争、勇于担当,强化责任落实,保持高压态势。全市不断掀起扫黑除恶新高潮。加强宣传发动。
坚持用群众举报线索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专项斗争的成效来检验发动群众的效果,通过新闻媒体、“两微一端”、张贴通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全方位、全媒体、全天候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形成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强大声势。
坚持盯人盯事盯案件,健全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诉快判工作机制,打掉了李庆华、李林蓬、雷智森、何智华、何芝峰、应斌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抓获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形成了强大震慑。加强“破网打伞”。坚持“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强化政法部门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协同作战,落实同步办案机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查办了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刀锐,副局长刘乔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大棚房整治、“两违”治理、建筑施工、征地拆迁、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基层党建工作是否过硬的重要标准,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村组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认真排查村“两委”,逐一审查在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审查出存在问题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275名,撤换了73名受过刑事处罚和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社区)“两委”干部。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居全省前列,去年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9.5%,命案同比下降34.7%,今年一季度命案同比下降42%,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下一步,该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打伞,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案件查办、“打财断血”“破网打伞”、综合治理等工作力度,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集中攻坚一批大案要案,真正扫出气势,扫出声威,扫出党委政府权威,扫出社会长治久安。(普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