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蒗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统筹盘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一盘棋”思想,创新“1+1+1”的工作模式,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明确一名包案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制,严格确定、告知、办理、报结等工作程序,明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要问题线索从调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到移送起诉,全过程由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按分片区包案制包组织、包协调、包查办、包结案,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过程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案件查办终身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工作机制,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确定一个纪检监察室主办案件。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七个纪检监察室经常性深入15个乡镇,根据省纪委监委认定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十三种情形,认真摸底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分析研判,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问责力度。按照案件管理监督室分流的案件,纪检监察室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等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快查快办、严肃问责。
成立一个专案工作组。按照“优势相补、统筹互补”的原则,整合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和完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盘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一盘棋”,定期或按照需要实行集中抽调,在县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的具体指导下,解决“传帮带”的同时集中力量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用实际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9件,立案审查2件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政务记过2人。(杨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