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打好“主动仗”,抓细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紧密结合,亮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今年来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件,立案3件3人。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全面搜集,深入核查,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结合点,聚焦重点领域,彻底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以及群众身边涉黑涉恶、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打击涉及贪污、挪用公款、“两委”换届、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
在拓宽监督渠道、深挖线索来源等方面,该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着重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除常规信访举报外,注重通过微信、网络等方式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启动“纪检监察干部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活动,以乡镇为小组,实现辖区信访举报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按照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分工,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10个乡镇,县委巡察机构、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机构挂钩全县121个村(社区),实行全覆盖的下访走访工作。通过走、访、督、问,深入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除此之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积极延伸触角,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作用,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专项斗争中,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破网打伞”工作有序推进。县纪委监委积极与县委政法委沟通联系,建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强化纪法衔接、协调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对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进行会商、逐案过筛,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