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元江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制定下发相关实施方案,成立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量身定制扫黑除恶监督执纪“作战图”。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点任务,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破“网”拔“伞”,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4件,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件。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积极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是压实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通过约谈、督导等方式,刀刃向内层层传导压力,严防“灯下黑”,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严防发生在查处扫黑除恶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积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广泛张贴宣传海报、在媒体公布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址,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采取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行动,勇担当、不缺位、不懈怠,持续深挖彻查“保护伞”,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对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