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积极作为 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2人

发布时间:2019-04-28 08:11:34   来源:怒江州纪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贡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于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和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五个一”为着力点和切入点,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及时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领导小组,强化高位推动,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打网破伞”扫黑除恶工作推进统筹有力、顺畅高效。

组织一线办案人员专题培训。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文深入学习中央、省和州印发的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和应知应会必读知识,夯实一线办案人员思想根基,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履职能力。

开展一场线索摸排。切实把案件线索摸排收集工作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突出位置,变“等问题”为“找问题”,主动出击,深入一线摸实情,目前已摸排全县村“三委”班子成员280名,覆盖六乡一镇59个村委会(社区)677个村民小组。

研判一批问题线索。对2018年以来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复盘,并加强与县扫黑办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对接,主动与公安机关“双向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和人员信息,对在办案件、已办结案件、与处置案件了结线索中排查出可疑人员,做到及时介入、同步调查、同步立案、同向发力。

拓宽一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统筹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结合本地实际发布汉语、傈僳语“双语”举报公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主动性,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列为巡察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来源。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条,涉及8人,党纪政务立案4件,结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2人。(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