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沧源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调整充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同全面从严治党、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起来,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有关工作报表的通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之间沟通协调和案情分析、线索移送、通报反馈等机制,对公安机关侦办、检察机关起诉、审判机关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中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变“被动等”为“主动查”,进一步拓宽渠道,突破线索瓶颈,对外实现信息共享、同步立案、同步调查、配合查证,对内实现信息周互通、案件实时报、年终有总结。
组建县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对2016年以来本级查办的三类案件进行复盘倒查,逐一摸排是否存在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对公检法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甄别、逐件深挖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是否存在专责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日常监督或打击处理失职渎职等情况。
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4个,查处2件2人,正在立案审查2件2人。(赵贵美 张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