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胜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强化扫黑除恶工作监督检查的3项职责任务,从5个方面推动惩腐拔“伞”,确保深挖彻查取得成效。
抓牢组织建设。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成立线索排查、线索处置、宣传发动及监督检查四个工作专班,每个专班分别由1名常委负责具体工作,把责任明确到岗,将任务下达到人。县纪委常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8次,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次,党支部党小组学习5次,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3次。出台工作方案,明确职责、时期、工作要求等,实现惩腐打“伞”各项工作制度化、具体化。
加大宣传力度。制定《永胜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永胜纪检监察”、电视广播等公布举报途径,发动群众举报。通过微信向7800余名关注对象发送宣传信息、公益广告130余条,制作宣传标语50余条,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册、宣传单12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6块,协调电视台每天4次连续滚动播放征集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公告。公开“保护伞”案件查办情况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违纪违法国家公职人员,以案示警,形成震慑,目前,已公开通报6起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细查问题线索。对2017年以来收到的问题线索和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再起底,逐案筛查线索,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由常委领衔工作专班直查快办。建立与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双向移交机制,县纪委监委共向县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11条,县扫黑办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3条,公检法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6条,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问题线索9条,乡镇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0条,每周至少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1次,共分析研判问题线索401件。至今,全县共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件,立案9件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件10人抓监督检查,问责1件2人。
抓实监督责任。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紧盯配合不够、深挖不细、协调不够、落实不力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开展两轮专项督查,召开座谈会9场,查阅工作台账120余册,发现问题77个,提出整改意见72条,开展提醒谈话157人次,以严格的监督倒逼各部门履职尽责。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规范要求,健全档案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工作过程和工作实效。
做好问题整改。针对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一督导组和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督导组反馈的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台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6个问题,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