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切实加大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截至目前,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件3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件2人。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精神,及时成立了凤庆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工作重点、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及有关要求。
同时,把扫黑除恶与县委巡察工作相结合;与反腐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公布举报专线,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不断扩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监督网。截至目前,共收到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件,县纪委监委集中力量对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确保件件有落实。
此外,下发《关于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知》,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两排查、两收集”工作。建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凡发现消极对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深挖细查,严肃追责。(杨成菊 李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