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从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意识入手,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夯实基础。
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政治任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启动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通过组织召开州纪委常委会、州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上来,确保思想同步、行动同步。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迪庆州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建立专门机构,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由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案件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制定《迪庆州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督察督办工作机制》,由副书记对分管联系县市、部门的问题线索进行领办和督办。成立迪庆州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办公室,抽调5名人员专门负责扫黑除恶工作。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强化宣传力度。明确由州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惩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送信息,州纪委监委扫黑办、宣传部、各县市纪委监委和驻政法口纪检组定期报送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制作《迪庆州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知识读本》《迪庆州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发放到全州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机构干部手中,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的同时提升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知识的掌握,为抓好各项工作提供支撑。(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