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强化监督管理 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04-20 08:00:19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云龙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强化执纪执法协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部署,在县纪委全会上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出要求,并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信访室、五个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治理重点和工作要求,精准打击“保护伞”。

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邮箱,政法机关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纪检监察机关结合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在全县11个乡镇86个村委会1600个村民小组发放16000张便民举报卡,为群众及时举报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口袋书130余册发放到纪检监察干部。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政治巡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线索,建立健全信息“月报”制度,各相关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案管室统一管理。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件,初核了结5件,正在办理7件,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云南期间上级交办件1件。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线索处置。强化线索摸排,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横向联系,时时掌握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安排各级各部门认真排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线索,填写《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发现问题表》径送县纪委监委,抽调一名副书记、副主任和两名干部专项配合县公安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县纪委监委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进行档案归集、线索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和跟踪督查督办,办理情况提交领导组进行专题研究,确保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入细致核查清楚。

深入分析研判,突出治理重点。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问题,严肃查处利用宗族、家族势力称霸、残害百姓,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对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提级办理,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工作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先给予组织处理,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许洪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