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通告》,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量身定制扫黑除恶监督执纪“作战图”,多次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任务,全面统筹协调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体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监督举报主渠道和常规巡察、网络舆情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的同时,在城区及各乡(街道)、村(社区 )设立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反映,对问题线索突出的重点区域采取定期不定期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实行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条核查,逐一落实。主动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区扫黑办等单位协作配合,形成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多样化格局。
认真分析研判。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分析排查,重点查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对接,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多种分析方法对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
坚持快查严处。对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一律起底清查,绝不姑息;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一律深挖彻查,从严处置。今年一季度,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6件36人,其中,立案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5件5人,正在办理其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1件31人。
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取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的方式及时纠偏;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及时通报,形成高压态势。(黄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