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最佳状态、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把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坚决扛牢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要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再学习、再对标,从理论出发、联系实际、指导工作,进一步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思想认识,对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政策把握做到了然于胸,真正学通弄懂“为什么做”“怎样做”“做成什么样”等根本问题,推动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在纪检监察机关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要深刻理解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要建立定期、不定期督查制度,对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不查处不报告、该发现未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严肃问责追责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切实把宣传发动贯穿于专项斗争始终,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要严格落实保护措施,拓宽检举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及时核查反馈,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要高度重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积极配合接受监督、总结工作做法成效、破解难点整改不足,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