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胜县纪委监委制订严格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案件办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细化明确部门和岗位工作职责,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制订领导责任制。组建既有统筹协调领导、又有具体主抓干部,既有组织综合机构,又有负责抓落实的科室的领导小组,专司制定“破网打伞”措施办法、领导督促检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之责,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责,细化县纪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职责,建立常委领衔办案制,把“破网打伞”宣传发动、线索收集、核实调查、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具体到岗,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制订信访举报制度。利用举报箱、“五级联动”平台和12388举报电话和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落实信访问题受理责任,明确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的受理人、处置工作程序、线索管理分流等,对信访问题实行“帐单式”管理,逐一登记,认真研判,及时分流,跟踪督办,保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不积压、不瞒报、有回复。
制订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建立与政法机关查办会商制度,对涉及县管主要领导干部、涉及重大复杂敏感问题等疑难复杂案件,由县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和案件承办人共同共同召开会商会,充分讨论研究,协商一致,有效防止错办案、办错案。
制订线索双向移送同步立案制度。建立县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双向移送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线索移送和受理部门对线索移送时限、受理办理意见、处置等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对疑难复杂案件要商请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同步立案,同步查处。
制订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过程中有相互推诿、玩忽职守、失密泄密或者不按规定移送线索、隐瞒包庇等行为的,一律严格依纪依法追责问责,顶格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