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加大摸底排查分析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9-04-15 08:11:56   来源:大理州纪委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永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件,给予5名“村霸”开除党籍处分。

摸排梳理,广收线索重研判。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纪检组监督“探头”等作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积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依托信访主渠道作用对受理的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确保问题线索应查尽查,同时,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梳理排查,经过分析筛选,确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作为查办重点,及时集体研究处置。

密切配合,协同出击强实效。建立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扶贫、审计等部门发现问题线索的联动沟通和移送协调机制,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办、交办、督办,做到资源共享、无缝对接。

严格执纪,注重警示震慑。对于重大典型案件,采取县纪委直查督办的方式予以查处,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利用协同办案机制,与政法机关相互提前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完善证据链,确保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同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严厉查处涉黑涉腐、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进不力、消极怠工的失职失责问题,对涉黑涉恶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绝不放过,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下步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认定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十三种情形,加大问题线索摸底排查分析研判,力争尽快实现较大突破,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切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杨红艳  曾江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