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全力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13 08:06:21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思茅区纪委监委召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对区委印发的《思茅区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把中央督导组下沉普洱市思茅区督导作为推动全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强大动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配合中央督导的各项工作,诚恳接受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专项督导的重大意义,将督导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以督导压实政治责任,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督导就是帮助,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态度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好中央督导组在思茅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要对照省、市纪委监委配合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区委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做到责任到人、保障到位。按照省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台账资料目录清单》要求,从7个大类逐项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完善,真实反映工作成效,决不允许弄虚作假,编造台账资料。

会议要求,要与政法、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将2018年度177条线索逐一梳理、核查办结、清仓见底,将所有在办、在审、已判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格执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就追查“保护伞”情况及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情况,由区纪委监委、区扫黑办等7个部门逐案联审会签。区纪委监委工作专班要对督导期间的转办件直查快办、提级办理,主动找问题、寻突破。要严格执行线索移交制度,对接报线索按中央督导组的标准及要求分流交办、限期核查、限时办结、按时反馈。

区纪委监委对2017提以来办理的案件卷宗已进行复盘排查,对有关疑似问题线索单独建立台账,对今年立案的5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正在加速办理。此外,该区严格执行督导期间的纪律规定,遵守保密规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人员全天保持通信畅通,坚决配合督导组工作。(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