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3件、党纪政务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以正风反腐惩恶的实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新媒体“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运用“12388”检举举报电话、信访接待日等方式,不断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结合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农村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宗族势力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纳入监督重点,建立了廉洁扶贫民情信息收集员制度,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部分非贫困户印发了5万张监督卡,让群众通过微信扫码进行举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监督。
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履行主管、主打职责,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在公安机关扫黑中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提高打“伞”的质量和效果。对涉黑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严查快处,由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挂帅全程参与查办,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真正形成深挖彻查的震慑效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专门成立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腐不查等失职失责和工作不力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