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精心组织 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4-11 08:15:13   来源:怒江州纪委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福贡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高压态势,坚持全民发动、全面铺开、大造声势,以五项工作高位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高位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盯住抓、持续抓、深入抓,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根据中央、省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形成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与“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整治、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步推进的的工作格局。要敢于亮剑,铁面执纪,对涉黑涉恶倾向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

强化台账管理,完善督办体系。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和审理室将认真梳理以前年度的案件,专人负责登记录入执纪监督问责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纸质及电子管理台账。严格按照要求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按期转至承办单位,确保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不积压、不丢失、不泄密。灵活督办方式,强化台账管理,动态掌握全县涉黑涉恶案件进度和办理情况。对没有按期报结的、发回补充调查的、退回重办的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责成按期报结,做到对线索案件“底数清、情况明”。

加大案件排查,强化协调配合。对近年来已审结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在查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梳理,深入分析,以便从中获得新的问题线索,从而确定办案的主攻方向。及时主动与政法部门对接,掌握其在侦、办结涉黑涉恶案件数量、基本案情,真正做到同步介入、同时调查和共享资源等,真正做到纵向横向无缝衔接。

坚持从严从快,加大查处力度。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县纪检监委将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问题及时发现、线索及时移交、问责及时启动、整改及时到位。同时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涉黑涉恶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党员干部,坚持“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周元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