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福贡县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有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协调推进。
会议强调,县纪委监委要紧紧围绕省、州、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找准职能定位,发挥职能作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打伞破网”工作。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要明确具体措施,完善线索处置、挂牌督办、综合分析、请示报告、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等制度,在对问题线索的收集、管理、梳理、研判、查处等方面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领导组织,把“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扫除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要明确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规划和“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纪法适用关。(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