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严查“保护伞”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4-04 08:12:2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8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力扫黑除恶线索处置和审查,严格依法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依托网站、微信群、宣传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文件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编辑印发150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50条》等与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的学习小册子供干部职工学习;充分发挥纪委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工作中,结合驻在部门职能,对系统内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深入乡镇、村寨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粘贴通告,并向村干部和村民详细讲解扫黑除恶重要性及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类别,实现宣传全覆盖,凝聚干部群众力量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斗争精神,抓紧、做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建立横向、纵向协作机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线索情况加强汇报与沟通协作,多部门开展联动,既全面发力、深入推进,又规范管理、提高质效。对所有已掌握线索,紧盯问题梳理,优先办理,做到快查快办,逐一落实责任,清仓见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压实责任,提高工作效能,细化完善工作措施,逐项逐条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强化政治担当,主动作为,稳快兼顾,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的重要工作内容,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提出解决对策,积极推进工作。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深挖细查,摸清问题底数,确保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零放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39件,已办结17件,其中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周书芹)